如果不是那次相親。我可能仍然爛在河南的一個農村裡。青龍說,這一切都是命。我的命運或許早就被註定了,逃不開,掙不掉。而我,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不敢回頭去想,我到底喜歡像今天這樣整日疲於奔命,還是在當年的村子裡終老一生。
我叫程大力。是個孤兒,我記事的時候,父母就不在了。我住在一個據說是我們家祖宅的破院子裡。靠鄉親的施捨度日。
有人可能認為吃百家飯是一件很牛的事,象徵著剛強和不屈。其實,孤兒們為了混飽肚子所遭受的白眼和嘲諷實在不是普通人所能瞭解的。
得益於新鄉長新官上任三把火。我在12歲那年正式開始了九年義務教育,學費由村委會支付。兩年後村子裡分給我幾畝荒地。
初中畢業後,我就沒再念下去。一則,學費是個大問題。二則,我已經二十了。實在沒臉再和小孩們擠在一個教室學習了。
輟學後的我既不愛種地,也沒有出去打工。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門口一堆枯柴上,斜倚著曬著太陽。眼光賊溜溜盯著來來往往的大姑娘小媳婦。
春意正濃,萬物復甦。我被暖暖的太陽曬得全身發癢,右手不自覺的伸到腋下,摸出一隻跳蚤來,放到嘴裡,嘎嘣一聲,又脆又響。
嗯。我很滿意得把帶著血腥的殘屍吐出來。又繼續摸下一隻。
阿進帶著金絲眼鏡從路上走過去,一臉鄙夷得看著我。他那城裡的女朋友偷笑著指著我問道:“你們村怎麼一個活脫脫的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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