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儲主動出面幹掉蕭明義,就是因為要趕到二賢莊,剛好順路經過岳陽鎮。
蕭明義原本是一個獨行大盜,能夠縱橫大漠,手底下肯定還是有兩下子的。
熊儲擔心“平陽四猛”初練棍法,到時候無法對付強敵就麻煩了。
可是熊儲沒有想到一個問題,生活環境是可以徹底改變一個人的。
古人云: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過去十五年一直當富家翁,蕭明義都忘記了當初刀頭舔血的日子,也忘記了自己曾經也是大漠上的風雲人物。
忘記的事情太多,心中的血性和狠勁就會慢慢消散,身上的武功肯定也就撂荒了。
熊儲讓蕭明義立即把腦袋割下來,他竟然抱著一個鐵箱子出來給敵人下跪。
可能在這個時候的蕭明義看來,這個世界上難道還有銀子打不倒的敵人嗎?
腦袋有什麼用呢?銀票才是真的,用銀票換腦袋應該是大明天下的主旋律。
人一緊張,就會犯邏輯錯誤。
你的腦袋都沒有了,所有的東西都是別人的,你拿不拿不出來根本沒有絲毫意義。
說實話,看見一個白白胖胖的大肉球滾到自己面前,熊儲根本不敢相信,這就是當年謀害了自己六個救命恩人的大盜?
算了,這裡的事情和自己沒啥大關係,熊儲也懶得費心多想。提起右腳連踢九次,廢了蕭明義的武功,然後出去打開了當鋪的大門。
至於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置,當鋪裡面的人究竟是該殺該剮,應該由人家鳳凰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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