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領導們算計著林振華兜裡的錢的時候,林振華卻正在陸家巷蘭武峰的家裡,看望受傷的蘭武峰。頭一天,蘭武峰到鄰縣去推銷小商品,回來的路上遇到車匪路霸搶錢,他為了保護兜裡的幾百塊錢,和幾個混混打了一架,身上青青紫紫地傷了十幾處,腿上還被劃了一道口子。
“你看這一身,怎麼會打成這樣?”蘭大媽拿著蘸了跌打藥水的棉花,一邊為兒子擦著傷口,一邊眼淚汪汪地念叨著。
“媽,沒事的,我在雲南跟人打架的時候,我比這傷得更厲害的時候還有呢。”蘭武峰非常不滿於母親的嘮叨,覺得這讓他在林振華面前失了面子。
蘭大媽惱道:“你在雲南跟人打架,回來怎麼從來也沒說過啊?”
“傷都好了,還說什麼?”
“你怎麼總改不了愛打架的壞毛病呢?都快20歲的人,還不讓我省心。”
“媽,這一次我可不是愛打架,我這怎麼也算是保護國家財產吧?如果我不跟他們打,這幾百塊錢就讓他們搶走了。”
林振華道:“峰子,我倒寧可這幾百塊錢被搶走,也不希望你被傷著。”
“林哥,我受點傷算什麼,這些錢可是咱們大家的,我就算死也不能讓別人搶去。”
“現在社會風氣怎麼會這麼壞?”林振華皺著眉頭問道。
熊立軍在一旁答道:“到處都一樣,待業青年多了,成天閒著沒事,又沒錢,所以幹什麼的都有。膽子小的就是賭博、偷東西,膽子大的就直接去搶了。公路上的班車是他們搶得最多的,車上的人互相都不認識,也不敢反抗,他們搶了就跑,警察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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