爨歸王剛剛跟張小寶和王鵑見面便確定了真正合二為一的事宜。
從他答應的一刻開始,張小寶和王鵑則能夠放心地對當地進行投資,不需要籤什麼合同與檔案,口頭的承諾足夠。
同時張小寶和王鵑在受了爨歸王一禮之後,也承擔起讓當地人生活得更好的責任。
此時陸續的開始有打獵的人回來,每一撥都是張王兩家的人和當地人一起,相互之間有點干擾,但沒故意使壞。
部落中的勇士們之前還認為自己比過來的大唐人更熟悉地形,同時瞭解當地的樹木和野獸的情況,能佔很大便宜。
等比試起來才發現,對手同樣熟悉自己所熟悉的一切,而且比自己行進速度更快,攻擊的時候更準確,力量更強。
大大小小的動物被抬回來,部落中的其他人全出來,打算舉行一個大的篝火宴會,還貢獻出了當地的甜酒,張小寶這邊則拿出來烈酒。
等到檢視獵物的時候,發現張王兩家的人打的獵物僅僅比部落勇士打的獵物多十幾只,大小還差不了多少。
唯一不同的是雙方獵取野物時野物被攻擊到的地方,張王兩家大部分是致命攻擊,有一頭野豬身上只有一個小傷口,被三稜刺直接從脖子下面一下子扎到心臟,而後放血死掉。
部落的人看了無不吃驚,那是野豬,誰殺的?野豬可是有牙的。
張小寶看了傷口也是心有餘悸,對一號護苗隊的張度豐呵斥道:“誰讓你冒險的?打個獵而已,又不是與敵人肉搏,拼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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