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縣丞準備一搏了,他認為張忠手中後來拿的這個印是假的,這個事情若是沒有人追究,說真的也就是真的,反正上面的字都一樣,他自己如果還有個真印,就沒有人敢說這個是假的。
可真印沒在他手中,在沈原手裡呢,只要沈原說是揀的,到時候他和詹主簿就可以上報給朝廷,為什麼一個官可以有兩個印?假印是怎麼回事兒?
到時候張忠就是不死也得脫層皮,而自己等人或許也不能好過,揀了印你不還給縣令,怎麼想的,平時有的縣丞甚至是可以拿著縣令的印來做事,難道縣令想用印了你不給他?
就算如此,也總比自己等人遭罪,張忠得意強,恩,一定要把張忠拉進來。
想著這些,肖縣丞對著張忠說完那句話,就奔出簽押房,向後面跑去,他方才看到沈原被帶到那個方向。
張忠看了眼門的地方,轉回頭來又看看詹主簿,問道:“你不跟去看看?”
“大人,小地跟著大人就好,那邊不去了,肖縣丞這是急糊塗了,就想把那應該給衙門的錢自己留下,小的不那麼想。”
詹主簿瞧著張忠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哪裡敢跟著跑,他活了眼看就到三十年了,從來沒有見過張忠這麼強勢的人,也沒有見過誰的手段能比上張忠。
來華原縣幾天而已,該做的事情做了,該籠絡的人心籠了,該得的民心也得了,該賺的錢也賺了。
自己跟著肖縣丞上躥下跳的忙活了這麼幾天,結果就是,以前聽話的衙役沒了,原來放出去的錢收不回來了,關押起來的人放了,出門吃頓飯也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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