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時是順著一條大河進行逃竄,慌亂中,也沒有察覺什麼不妥,後來我才知道,這是當初有幾個人實在不想打仗了,這才策劃的一場軍變吧,大家一窩蜂的跑,軍官就是開槍都制止不住。”方老爺子笑了起來,“很多時候都是這樣,軍營譁變就是朝夕的事情,等我知道了這件事情,身邊已經跑的沒有了人,我拎著一條破槍,有些茫然,後來想了想,一狠心,把槍埋了起來,做一個記號,然後向前面看看情況。”
“你把槍丟了?”方雨桐有些奇怪,“爺爺,我覺得應該把槍留在身上才好。”
方老爺子看了林逸飛一眼,笑了起來,“逸飛多半明白這個道理。”
林逸飛點點頭,“其實兵荒馬亂的,雖然沒有槍防身,很是危險,但是拿一把槍在身上,如果無法藏起來,那更能招惹殺身之禍。”
“是呀。”方老爺子嘆息道:“還是逸飛明白道理,那把卡賓槍我是無論如何藏不起來,雖然平時掛著走挺威風的,但是碰到幾個兵痞,搶你槍,拉你入夥還是小事,抽冷子打你一槍,那是防不勝防的。”
方雨桐笑道:“原來這裡面還有這麼個說道。”
“當時我順著大河往下走,不要說國傢什麼形勢,當時一眼黑,就算身邊什麼形勢都不知道的,到處都有零零散散的槍聲,雞飛狗跳的,那時候都是這樣,找不到部隊的散兵,都是仗著手中有幾把槍去搶,好的軍官還能約束一下,沒有良心的就是縱容去搶,我雖然餓的不行,還是不能昧良心去做這種事情。”方老爺子嘆息道:“有的時候,其實人的好壞只是差了一線,說句實話,我就是因為這點良心,這才能活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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