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陸風娘又猶豫片刻,回頭看看不遠處大堂前圍觀的人群,說道:“這件事說來話長,要不你先回去升堂,等回了家我慢慢跟你說,可好?”
陸錦屏也覺得這件事只怕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的,當下點頭:“好!回家再說。”
陸錦屏回到大堂坐下,正好這時書吏捧著兩部法典回來了,雙手捧著送到陸錦屏的面前。
陸錦屏一看正是自己需要的兩部唐朝律法,他已經翻看好幾遍,知道大致在什麼位置,很快便找到了《雜律》第七“醫合藥不如方”。當下朗聲道:“黃郎中,你聽著,《永徽律》是這麼規定的:‘諸醫為人合藥,及題疏,針刺,誤不如本方,殺人者,徒二年半。’這就是證據!”
黃郎中一下子沒有醒悟,怔怔道:“這個……,是什麼證據啊?”
“證明你有罪的證據!”陸錦屏將手中的書啪的一下拍在案桌上,“你不知道從哪弄來一張莫名其妙的方子來給人用藥,就是‘不如本方’。啊不,甚至還不能說是‘不如本方’,而是你根本就沒有本方!按照唐律的規定,治病必須有治病的方子,這些方子必須是記載在醫書上的經方。你那個方子,居然是一個莫名其妙的遊方僧人給的私方,不是醫書上的方子,所以,就是不如方,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是犯罪!如果是故意。要按故意殺人罪處理!如果是過失,至少也要坐牢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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