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了,入冬了,荷蘭下雪了。
恰逢阿賈克斯出征羅達JC那天,阿姆斯特丹小雪紛飛,令全城鋪滿了銀霜。
弗雷迪大清早起來便急匆匆地給秦雄送來了一件名牌大衣,愛馬仕的海軍款冬裝大衣。
這是他在幾天前就買來的,原本打算等聖誕節到來時送給秦雄。
可看這天氣變化之快,擔心秦雄沒有禦寒的衣服,便大清早敲開秦雄的房門給送來。
逛過繁華的阿姆斯特丹,秦雄也大概知道這種世界名牌的價位,估計一件大衣就頂得上他半年工資了。
他穿上後,弗雷迪幫他修理一下大衣的邊幅,秦雄說:“這太貴了,咱們沒必要這麼奢侈吧?”
過日子,秦雄的觀念是量入為出。
弗雷迪其實掙得多,應該也挺有錢,他之所以當年會去中國,肯定是唐氏集團重金聘請,攢下的錢應該不少。
弗雷迪直起身子伸手整理衣領,語重心長道:“你們中國人的消費觀念跟我們不一樣,你要知道,只要你願意,現在你一個星期可以掙一萬歐元以上,再貴的衣服,你也穿得起,況且,你要有明星意識,越是會包裝自己,讓自己的形象好,你將來,掙得越多!所以,別覺得穿在身上心虛,話又說回來,衣服最重要並不是款式樣式,你覺得怎麼樣?穿著舒服嗎?”
秦雄抖了抖胳膊,試了試活動四肢,這名牌大衣穿在身上不用說,既然是冬季款的,保暖真沒問題,一點兒都感覺不到寒冷,甚至在室內,他都快出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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