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應範承明之邀去了一趟散花樓,卻撞上了那麼一場官司,杜士儀並不相信會有那樣的巧合。然而,巧合也好,蓄意也罷,那險些觸柱身亡的婦人劉張氏卻無疑是真的一心求死。去抓人的差役幾乎輕輕鬆鬆就把爛醉如泥的劉良抓回了官廨,與此同時捎帶回來的,還有厚厚一沓借據,總共金額達到了七十八貫。
這些差役也是因為大年三十的賞罰之分實在讓人警醒,故而做起事情盡心竭力了許多。他們不但把人帶了回來,借據抄檢了回來,更在左鄰右舍打探了一番。為首的中年差役在杜士儀面前回稟時,就恭恭敬敬地說:“明公,這劉良口碑極差,據說他彷彿是哪家放良的部曲,原本主家對他優厚,每個月還貼補給他不少的月錢,可從來都沒見他拿回來半個子兒。反倒是他家娘子平日不是給人做衣裳就是給人洗衣裳,勤快肯幹,可賺到的錢全都給劉良揮霍了。”
“那之前他是否毆落了妻子腹中胎兒?”
“確有此事。曾有人聽到異常淒厲的慘嚎,而後就只見劉良醉醺醺出門。有和劉張氏相處還好的婦人去她家中檢視,又請了大夫,這才保住了她一條命。只是……”那中年差役說到這裡有些躊躇,但見杜士儀用目光示意他繼續往下說,他方才苦笑嘆氣道,“只不過據說那劉張氏虧虛了身體,這一次又落了胎兒,恐怕這後半生都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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