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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勇把韓冬帶到了刑警隊,和韓冬預想中的不大一樣,沒人審問,沒人搭理,他只是被關進了一間囚室裡。
這一關,就是整整兩天,第三天早上,和每天一樣,有人給他送早飯,但是這一次他沒有例行公事的追問什麼時候放他出去。
而是厲聲喝問道:“你們別以為我不懂法,你們只有權拘留我48小時,你們把我關在這,不聞不問的,是怎麼回事,沒有證據嗎?沒證據就放人,要不然把邱勇給我叫來?”
送飯的警官依舊是繃著一張臉,依舊不講話,把飯送進來,也不管韓冬說了些什麼掉頭就走。
這三天裡,韓冬想了很多很多。
一開始他還滿懷希望的想著,等他出去了以後怎麼說服二叔和尚阿姨。
他對這個充滿了信心。
可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他的心也開始不由自主的慌了起來。
這麼久沒有人來,他們想幹什麼呀?
萌萌會不會再被尚阿姨關起來。
甚至會不會因為這次的私奔事件,而受到尚阿姨的責罰啊?
他把事情前前後後的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越想他就越覺得不對頭。
讓他覺得奇怪的,是警方介入的時間。
自己從家裡出來,到和萌萌一起上了北上的火車,前後也就不過5個多小時而已。
在這5個多小時的時間裡,警方的協查通告就出來了,而且已經人手一份了,這幾乎是沒有理由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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