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翠喜妓案之後,李經述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官場的反腐敗上。國會討論制定了《官吏犯贓治罪條例》,對贓官處罪很重,讓李經述這個現代人都瞠目結舌,比如其中第二條規定:“貪贓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即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這筆錢不算多,當時北大校長蔡元培一個月的工資,就是六百元。
國會很快通過了《官吏犯贓治罪條例》,李經述簽發,感到當時吏治鬆弛,屬意廉政總局大力整頓。李尚民隨即帶領廉政局的專員,打了第一隻“大老虎”,竟然是時任京城民政長官的王治馨,相當於今天的正部級領導幹部。
王治馨,山東萊陽縣人,前清時被保舉為道員,李經述擔任山東巡撫鎮壓拳匪,王治馨協助有功,受到李經述的賞識和重用。後來,王治馨被李經述派到東北當錦州市巡警警長,協助徐世昌剿匪。趙秉鈞當了全國警察總長後,王治馨當了京城巡警總長,表現突出,升任京城民政長官。
王治馨是貪婪之人,官名素來不佳,前任的京城民政長官趙秉鈞極力推薦王治馨,他才接任。沒想到日子一長,他放手貪汙,京城所轄二十四縣,除一個縣民政長因為是內閣總理盛宣懷的侄子而得免,其餘二十三個縣官大肆賄金,每人每年少則孝敬幾千,多則贓款達五萬元以上。
中國警察總長趙秉鈞和王治馨私交甚厚,是因為王治馨救過他的命,對他有恩,兩人的關係情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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