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鄰紐約的新澤西州,初秋的陽光溫柔降臨到門羅公園的紅橡樹上,偶爾還能看到花色鮮豔的紫羅蘭,走近了能聞到濃郁的香氣。在這裡有幾間實驗室,屬於愛迪生,他1876年就在門羅公園裡建造了一所“發明工廠”,僱傭了上百人在這裡搞發明。
這些人來自不同的國家,學歷有的是博士,也有人完全沒受過教育,愛迪生本人,也僅僅上了三個月的學,就被老師以“低能兒”的名義攆出了學校。愛迪生的團隊,在門羅公園實驗室的前三年,基本上沒有創造出當時很值錢的發明,日子漸漸過得窘迫,有些人想選擇離開,愛迪生摳了摳鼻屎,說服了他們:“留下來吧,人不是為了錢而活著,我們要為夢想而活!”
1878年9月,三十一歲的愛迪生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開始研究電燈,他想要借電燈賺錢,鹹魚翻身!但此時愛迪生銀行裡的存款已經用完了,不得不尋找經濟資助,他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西方聯合公司的總律師格羅斯維諾·洛雷等幾個股東出錢五萬美元,資助愛迪生的團隊研究電燈。八個月後,五萬美元用完了,愛迪生請洛雷幫忙,說服股東們再拿五萬美元資助自己。
洛雷搖搖頭,說:“大發明家,你當我們的錢,都是變魔術變來的嗎?現在公司的股票一文不值了,都成為垃圾股了,你趕緊宣佈電燈公司破產吧。”愛迪生說:“再寬限我三個月,我一定找到合適的燈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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