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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恐龍體細胞,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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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各國提出願意幫忙,免費的,陳銳拒絕了。

美國,中國,法國,英國,俄羅斯等這些國家願意花費上千萬美元納稅人的錢幫陳銳將兩頭恐龍運出南極未必沒有其它目地。

恐龍是陳銳在南極內陸發現的,恐龍的所有權屬於陳銳的,這毫無疑問。

不管從國際法,相關規定,南極相關的公約等法理上,還是從常理上,都是屬於陳銳的。

就算在一些國家,在自己土地上挖出一些恐龍化石,恐龍蛋化石,貴重自然資源等,按照法律,這些東西都屬於土地主人所有的。

何況在南極,任何國家都沒有對南極領土的主權,就像公海一樣。

因此,陳銳擁有對兩頭恐龍的所有權,有全世界人見證。

任何國家都不能否認。

在南極撿塊隕石,隕石是歸撿到隕石的人所有,這沒人否認。

不能說兩頭恐龍這東西意義非常重大,是兩頭生活在6500萬年,1億多年前侏羅紀的真實的恐龍的屍體,具有非常大的研究價值和科學價值,就應該歸國家或國際一些官方組織所有,這不扯蛋嗎。

所以,兩頭恐龍的所有權歸陳銳可以確定,沒有人否認。

各國很想得到兩頭恐龍。

搶奪,或購買。

搶奪,各國肯定沒有這種心思,國家也不能當強盜,直接以各種理由搶奪陳銳擁有所有權的兩頭恐龍,當著全世界人的面。

購買的話。

陳銳缺錢嗎?肯定不缺,就說最近出售的一批寶石,翡翠,玉石,就賣了3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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