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近黃昏,唐森三人還路上。
距離上次經過的城鎮已經三天路了,從GPS地圖上來看,前方的城鎮起碼還要一天時間才能走到。唐森在腳踏車上開啟筆記本,正在飛快地打著字,他在做“代打小說”的兼職,小白龍變成的腳踏車不需要他控制方向,自己就能轉彎,所以唐森的雙手才能解放出來用於工作。
孫舞空照例跟在車後,嘟著嘴,頗有點兒不高興:“喂喂,俺老孫的豹紋連衣裙還沒改好麼?”
“哪有這麼快?沒見我還要做兼職嗎?”唐森沒好氣地道:“最近我好忙,又要做兼職,還要兼顧著滿足宅女們的心願,累積神力,然後還要應付你這傢伙的吃喝拉撒……還要不時應付老媽打來的騷擾電話,哪來的時間幫你改衣服?”
孫舞空嘟起了嘴:“什麼嘛,俺老孫的事被你放在最後面了……”
唐森大汗:“這是應該的!”
正說到這裡,孫舞突然歡呼了一聲:“看看,前面的山裡有一座和尚廟,今晚咱們可以去廟裡借宿,不需要再扎帳篷了。”
連續睡了好幾天帳篷,唐森其實也有點不爽了,見有寺廟,不禁笑道:“好吧,今晚就去那寺裡找個住處吧,不過這年頭已經不興‘借宿’這種說法了,像這種和尚廟通常都兼職著旅館的功能,是要收費的。”
孫舞空的嘴巴又嘟起來了:“這個時代什麼都好,唯獨沒了500年前那份淳樸,什麼東西都要錢,以前俺老孫找人要點吃的,借宿一晚什麼的,從來不給錢,主人家照樣樂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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