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裴天明是多麼的相信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多年良好的教育告訴他,要做一個守法守紀的好公民,惡有惡報,違法亂紀的人肯定難逃法網。
所以瞭解了姐姐自殺的真相後,他曾多次找到當地的公安部門,期望他們能幫自己討回公道。
可惜每次的結果,都是碰一鼻子灰。
於是他終於不得不承認了這樣一個悲催的事實——
有些人,有些事,並不是法律能奈何的。
當然這並不是說制度黑暗,而是……
這些人都太擅長鑽法律的空子,法律在他們面前不但無法起到震懾作用,反而是成了他們逍遙自在的保護殼。
幾次三番信心百倍的找到警方,最後卻以“證據不足”為由被拒絕立案後,裴天明終於絕望了。
看來法律並不是萬能的。
所謂的惡有惡報,只是極度理想主義化的美好願望。
既然法律這條道路走不通,裴天明決定按照自己的方式來。
作為一個男人,一個血氣方剛的男子漢,如果讓他強行忍下這口氣,讓他眼睜睜的看著仇人逍遙法外,他做不到。
與其窩窩囊囊的苟延殘喘,還不如轟轟烈烈的死了更好。
所以他決定用自己的方式報仇。
報仇!!!
他要親自將崔楠,賈璐仁殺掉,讓他們的靈魂去地獄裡懺悔!
想到就做,裴天明一直都是個雷厲風行的人。
他很快就去商店買回來一把水果刀。
刀身不長,但是很亮,很鋒利,很堅韌。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