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婚的詔書沒有下達,但李世民應允了謝逸和鄭麗琬的婚事,仍舊由魏徵做媒主婚。
也許李世民覺得不好意思,也許覺得沒必要,也可能是心裡還有點什麼小芥蒂,所以並未直接下詔賜婚。
不過李二陛下為鄭麗琬爭取了名分,認為鄭女不以為妾,也不便直接無視鄭麗琬的訴求。在長孫無忌的提醒下,李世民想出了一個折衷的方式——平妻。
長孫無忌口中的平妻,與後世明清的平妻概念不同,來源於北周第三位皇帝宇文邕。這位皇帝因為種種原因,立了五位皇后。
除了天元大皇后楊麗華(隋文帝楊堅之女)外,其他四位皇后全都是“平妻”身份。
以此為依循,謝逸將來可以娶一位出身更為高貴的嫡妻,名分地位在鄭麗琬之上。不過若沒有這麼一位嫡妻,鄭麗琬便等若是淮陽縣伯府的當家主母。
如此算是兩全其美,各方都滿意。
皇帝樂意,魏徵這個媒人也名副其實,符合鄭麗琬的訴求,謝逸也樂見其成,以免委屈了鄭麗琬。
婚事就這麼定了,皆大歡喜。
謝逸親自去了趟太史局,找將仕郎李淳風擇了個好日子,五月初六正室宜嫁娶的黃道吉日。
按照謝逸的想法,是想要大操大辦的,但鄭麗琬卻不希望鋪張,甚至可以儘量低調些。
用她的話說,她的經歷特殊,是個望門寡,更是“老姑娘”,能嫁得如意郎君就很好了,太過張揚不好。容易招致非議,更不想因此給謝逸招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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