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棟第一眼就看出公子順是個特矯情的人。這是句老燕京話,說白了就是小資產階級情調特別濃郁的傢伙。這種情調屬於藍調,蘊含了對生命的追求、表現為傲慢與偏見,是一個只要給他機會就能將下巴翹到天上去的人物;只可惜境遇堪憐,一身紋繡的上等衣裳上早已經補丁摞上了補丁,卻偏偏不肯換下來。
公子順爬上白棟的艨煌後,第一件事就是整齊了衣冠、面露貴族式的微笑。他的手中託著一隻酒罈,封泥掉了一多半,透出陣陣酒香,居然還是上品。這便是他這個破落貴族最後的面子和驕傲了,罈子裡是窖藏了最少五十年的好酒,還是他做水匪前從一位侯爵的墓藏中盜出來的,自己都不捨得喝,今天是天下聞名的白子要請他喝酒,帶上這罈好酒來也算有面子。
“早知故人遠,何不結新朋,與君臨水會,一心求封侯!”
沒有詩才還是不要做詩的好,更何況還是白棟的新詩體?字數雖然要求的少了,卻不比辭賦等類可以動輒千言,哪怕大半寫得平庸,只要有幾句點睛之筆也算佳作。公子順卻偏偏要勉強,見到白棟首先就吟了一首詩,還好他也算有自知之明,選擇的是對格律要求不高的五言絕句,而且也有言志之意在內,算是六十分勉強及格。
“呵呵,公子倒是個妙人兒。不過你見到我就要封侯怕是不妥吧,難道不知我還沒有封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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