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一般各地的小事務,於各州縣或各路自己處理了,為難事務或重大事務,交由朝廷處理或稟報朝廷。這個多是交給宰府的,也有少數交給各部司。
宰府擇其輕重,輕的自己處理了,或者重新發配給各部司各州縣處理,重大軍國事務,或為難的事務,這才交給皇帝處理或批閱。
皇帝理政,一是朝會,但主要是聽,只有在朝會上,才能聽到更多官員的聲音,否則象一些低階官員哪裡能見到皇帝?
其次是於一些便殿,召集宰相,或者相關的官員過來,詢問或者共同協商事務與人事任命。
最後是主動前往各部司察看,去的最多的乃是東府的政事堂。
還有一種情況,那便是皇帝年幼,太后垂簾聽政之時。
朝會還會照常舉行的,不過得看皇帝歲數了,如果太小,時間一般都很短。然後再隔上一道簾子,太后坐在簾子後面,大臣稟報,明面上是向皇帝稟報,實則是向太后稟報。
此外重大的軍中大事,也要派太監遞到後宮,讓太后得知,或者經太后批准。
不過太后不可能去各部司察看了,也不可能於便殿召集大臣了。
即便召集,也是在後宮之中。
但因為高滔滔控制慾望強烈,多次召見大臣,因此後宮之中時有男人進出。
太監不能算男人,最少不能算是正常的男人,整個後宮中只有一個真正的男人,那就是皇上!即便是太子皇子一旦成年,也必須離開後宮去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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