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明朝的科舉制度到這個時候已經逐漸完善,尤其是地方上院試和鄉試兩道關口。
按照正常情況下說,每省鄉試的名額不同,同江南省份每界有四五千秀才湧進考場不同。如陝西這種文教落後地區,能夠參加考試計程車子大約在三到四千之間,看起來不少,但其實是不夠用的。
道理很簡單,鄉試三年一期,可院試每三年考兩次,每次都能製造五十名秀才,幾十年下來,就是幾千之巨。而一省有十幾個州府,也就是說有資格參加鄉試的怎麼著也有好幾萬。如此,問題就來了,誰能進考場誰不能進就值得斟酌了。
一般來說,讀書人在考中秀才之後,成績好的都會被選拔進官學。鄉試考試資格優秀考慮官學士子,不夠之數則由官學透過考試從民間秀才中選拔。也就是說,你只要進了官學,半隻腳就算是踏進鄉試考場了。於是,就出現了有錢人買官學名額,榜姓的咄咄怪事。
當然,官學生每年都又考試。考試不合格者是要被趕出官學的。
所以說,黃威要想拿到鄉試名額,首先就得走通學政衙門的路子。
袁新運權勢雖大,可還碰不動學政衙門。
過朝地方有所謂的三司,也就是說一生的民政歸承宣布政使司管,軍事歸都指揮司,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
實際上,都指揮司好象沒什麼權力。於是,就有三臺一說,就是:布政使藩臺、按察使臬臺、學政學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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