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遺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紀念的,有些事情能夠心甘情願,有些事情一直無能為力。
對於恨應該做到遺忘,對於愛應該紀念,對於已經發生且無法挽回的事情應該說服自己心甘情願,明白無所不能的自己對於光怪陸離的世事也許無能為力。
從警局走出來時,已是黃昏。
淡淡的夕陽經過對面玻璃幕牆的折射,使行人拖著淡淡的影子。
我腳步猶豫,淡淡影子隨在身後,自覺似只幽靈。
突地,我聽到身後傳來一聲巨響,緊接著是重物墜地,連帶無數碎裂的尖銳聲響。迎面而來的行人盯著我背後的方向發出尖叫。
我霍然回頭。
警局三樓拘留室的玻璃破了個大洞,在樓層前面的空地上,一地的碎玻璃,扎眼的血花,那個人靜靜伏在所有的上面,身上一襲整齊的灰色套裝一點點的變成灰紫。
我想向她走去,才一動步,樓內奔出數個警員將現場團團圍住,有兩個小心的將她翻了過來。
藉著夕陽的餘光,我看得很清楚。
粘著血的蒼白而秀麗的臉很鎮定,瞳孔直直的盯著遠方,唇失去了血色,脫水的魚一般翕合著,看上去有點痛苦,讓人看著難過。但這情形並沒有持續多久,她的眼神漸漸的渙散,對不上焦,然後嘴合上,居然最後是一個微微的笑。
那個淡然又似有點得意的笑一直留在她臉上,我看了很久,直到救護車來到,她被抬上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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