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比較好借,因此唐頓看過不少,可歌劇就不行了,在平民眼中,那是高雅的藝術,是貴族們才有資格和金錢享受的娛樂。
唐頓活了這麼大,別說進歌劇院,就連那種三流巡遊歌劇團上演的草臺班子歌劇都沒怎麼看過,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創作。
在那個從記事起便不斷出現的夢境中,唐頓去過一條名叫百老匯的大街,那裡每天上演著各種各樣的歌劇,而且全都是經過了百年歲月驗證的經典劇目。
唐頓坐在桌子旁,拿出了一疊羊皮紙,用金冠樹庭鋼筆寫下了一個字,貓,接著開始填充內容。
這可是百老匯公演時間最久,次數最多的作品,唐頓相信一定可以打動瑪德琳,讓她滿意。
“不錯,很棒!”
荷瑪是個典型的文學少女,看著劇情,忍不住驚歎出聲,不時的詢問幾句,給出修改意見。
論到文學修養,荷瑪完爆唐頓一百條街,所以在這種創作中,唐頓也得到了最直接的教導。
“已經完成了?”心懷忐忑吃不下午飯的瑪德琳看到唐頓出現,愕然了,隨即就有些不滿,“你不會是糊弄我吧?”
也難怪瑪德琳抱怨,劇作家可不是好當的,別說構思,就算是照抄一本,一個上午的時間也不夠呀。
“看過再說吧!”
唐頓把羊皮紙遞了過去。
看著滿篇華麗的文字,瑪德琳眼睛頓時一亮,猶如三伏天喝了冰鎮汽水一樣,渾身舒爽,情不自禁的讚歎,“居然是魔焰文體,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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