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奇可沒胡亂說話。
網上的大能實在太多了,其中有一位,大概是閒得沒事情做,就在2012年編纂了一部《華國曆年廣告發展史》,釋出到了網上。
其中他以大量的資料來證明,統計改革開放後三十三年的廣告,其中10%來源於國外的大公司的統一全球戰略廣告,5%來源於委託國外廣告公司製作,25%來源於自創,剩下的60%,全部來源於國外的廣告抄襲和拼湊。
國內的廣告環境是出奇的惡劣,又想馬兒跑又不給馬吃草。
大部分的公司委託人費用低、時間緊急、要求多,以至於廣告人們乾脆從國外廣告照搬,或者拼湊剪接一段就算過關,渾然沒有國外的那種優秀廣告致勝的理念。
當然,這也和法律監管不嚴,對於知識創意產權的保護不足有關。
真要是自己創造出了好的廣告,馬上什麼升級版、同人版、比翼版等等都會冒出來,直到將這個創意搞臭後,大家又一鬨而散,重新尋找新的目標。
說起來倒像是香港的電影,最後不也倒在這抄襲和粗編爛造上了嗎?
好吧。
話題不要扯遠,蕭奇這麼講,餘珊珊倒是能理解。
雖然她覺得蕭奇有點偏激,但不可否認的是,外國的知名廣告公司做出來的廣告,質量的確非常的高。
拿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每一年的玉蘭油女郎,拍得是新意十足,美輪美奐,已經成為了女星們評價身價地位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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