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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把李思文扶起來,找了把椅子讓他坐了,來到李績面前,道:“義父,此事沒有及時告知您,確實是我的過失。但是那個娜扎的身份,我與思文著實是不知。思文雖然行事孟浪一些,但是在大事上,他還是不糊塗的。若知她是隱太子的女兒,思文絕不會把她帶來長安,我若知她的身份,也絕不會幫著思文隱瞞。”
李牧態度愈發誠懇,道:“義父,所謂不知者不怪。思文幫助娜扎,乃是義氣之舉,義父怎麼能說他做錯了呢?”
還有一句李牧沒說,到底是誰走漏的風聲,李績是怎麼知道的?
很快,他的疑惑就解開了。李績聽了李牧的話,把手裡的鞭子丟到了地上,李弼趕緊走過來,把鞭子撿走了。沒了鞭子,李績總不至於像個市井流氓一樣踢打吧。
“義氣之舉?義氣之舉便就是對的麼?不知者不怪?不知者殺人,便就無罪了麼?李牧,你應當明白,有罪與無罪,皆在陛下一念之間。龍有逆鱗,觸之必死。有些禁忌是碰不得的!你當我是如何知道的?”李績瞪向李思文,氣得說話的聲音都是抖的,指著他罵道:“這個逆子啊!我本給他說和了江夏王之女,只等過了六禮,便可成婚。誰知就在剛才,江夏王府派人過來,說這門親事不成了?我問緣由,才知道這小子闖了大禍!你卻把他藏在府上,這等事情,你包庇得了他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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