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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的父親李敢,曾是軍中一名執戟長,在他幼時,死於一次與突厥的戰鬥中。娘倆得了兩貫錢的撫卹,根本不夠生活。無奈之下李牧的孃親孫氏開始替大戶人家做女紅,勉強維持著生活。
好不容易把李牧拉扯大了,仗又打了起來,李牧被募整合鄉勇為大軍運糧,一去不回,孫大娘這命也夠苦了。
李牧今年十七歲,唐朝人嫁娶得早,他的娘今年才三十五。按照後世來說,正是芳華正茂、享受人生的年紀。但在這個年代,如果李牧早早娶了親,三十多歲已經是當奶奶的年紀了。這麼多年以來,孫氏獨自拉扯李牧,操的心,受的罪,比後世同齡人不知多了多少,因此雖然她只有三十幾歲,看起來卻像是四十幾許的婦人一般,身體也不是很好。
就在李牧跟隨運糧車走的時候,孫氏還在喝藥。所以李牧對唐儉說的話並非完全作戲,原來的李牧一直到嚥氣的時候,想的都是家裡的母親。他能說出那番話,也是被這具身體的記憶所影響。
站在門口,李牧深呼吸了一口氣,心裡默唸道:“李牧兄弟,我佔了你的身體,又不知該如何還你,那我便替你完成你應該承擔的責任吧。汝之母,吾養之,你安心的去,早日投胎,爭取投一個好人家!”
說來也奇怪,許下這個心願之後,一直縈繞在心頭的壓抑感瞬間消散殆盡。李牧是後世之人,本不相信鬼神之說,這下也開始有點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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