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舊制度中,三級會議(tatsgénéraux)指的是法國全國人民的代表應國王的召集而舉行的會議。參加者共分成三級:第一級為神職人員、第二級為貴族、平民則是除前兩個級別以外的其他所有人。會議通常是在國家遇到困難時,國王為尋求援助而召開,因此是不定期的。1302年,腓力四世因向教會增稅而與教皇博尼法斯八世(BonifaceVIII)衝突。為了與教廷對抗,腓力四世於1302年5月10日召開了第一次三級會議,除了教會和貴族的代表之外,還第一次召集每個城市的兩名市民代表參加會議。後來各省也模仿全國的三級會議,召開自己的三級會議。在此後的487年中,三級會議還召開過21次,每次都是在國家遇到財政或政治上的困難時召開的特殊會議,目的是在重大問題上詢問民眾的看法,或透過某些重大決議。
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岌岌可危的王權和民族意識的覺醒使得三級會議的權力得到加強。這個時期的三級會議召開頻繁,1355年至1359年間更是每年召開一次。由於戰爭中的王室急需國民支援,三級議會乘機擴大其影響力。最典型的是1357年,國王約翰二世被英軍俘虜,需付鉅額贖金。三月,王太子查理(後來的查理五世)召開三級會議。三級會議藉機申張自己的權利,提出了一系列條件:允許三級會議代表參加國王的御前會議,改組行政管理,罷免不得人心的官吏,三級會議有權不經國王批准而每三個月自行開會一次,會議代表不受侵犯等。查理五世頒佈“三月大敕令”,答應擴大會議的權力。但這個敕令最終並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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