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早些時候,全寶藍和媽媽更親。因為父母剛離婚的時候她是跟媽媽的,妹妹跟的才是爸爸。但由於後來母親改嫁而且嫁的是美國佬的緣故,在她成年之後,媽媽常常去美國,在韓國也是匆匆拍戲,反倒是和媽媽聚少離多了。
“爸爸,要怎麼才能經常讓媽媽看見我?”
“出道,做藝人。爸爸媽媽都會一起為你加油的。”
“那我要出道!我要去拍戲!”
“爸爸是歌手……”
“哦,那我去唱歌。”
“試試吧,爸爸幫你打造數碼單曲。”
“失敗了爸爸,《LuciferProjectVol1.愛》沒人聽啊……是不是我唱得太爛了?”
“其實你唱得不錯,只是歌手能不能成功,需要很多方面的因素。”
“是我太矮了嗎?(或者是單曲名太長了?)”
“個子不是問題。”全英祿順手一指電視裡少女時代某人的身影:“她也沒比你高多少。”
“女團嗎?”
“嗯,女團……你跳BOA的舞不是還挺像那麼回事嘛……CCM旗下有個即將出道的新團在尋求童顏擔當,你錄一段舞蹈影片傳過去試試吧?”
“哦,是什麼團?”
“T-ara。”
“皇冠嗎?很好的名字呢。”
全寶藍家學淵源的歌舞功底和妖孽一般的童顏只用了一分鐘就征服了CCM社長金光洙,如願以償地進入了女團。從此除了宇藍之外,她又多了五個妹妹,甚至這五個妹妹比宇藍還親,大家共同努力追逐著共同的夢想,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向著山頂攀爬,一起被人擊落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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