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規則的主要制定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因為按照這個規則執行下去,我的後代會世世代代當皇帝。雖然我們洪家的皇帝權利並不大,但怎麼說它也叫皇帝是不是?按照剛才慈局長的理論,誰獲利誰付出代價,那麼這個代價就理應由我來支付。”
“不過這不是重點,有罪就是有罪,犯罪了就是犯罪了,假如慈局長真的觸犯了帝國法律,我不可能替他頂罪,這本身就是犯法。我覺得慈局長沒有犯罪,或者說他犯的罪不足以放到這裡來受審。以我對帝國法律的瞭解,他犯的應該是包庇罪,包庇誰呢?包庇的是我,沒錯,他包庇了我。”
“偽造政府檔案的不是他,而是我!假借這些偽造檔案讓慈器局長對帝國官員展開秘密調查的,也是我。我之所以這麼做,完全是個巧合,這一點法庭可以去找翁小乙和金姓海商印證。當時他們在金河樓的三層雅間吃飯,而我正和兩名衛兵在場。大家可能還不知道,我的耳朵非常好,他們在雅間裡說的話,我聽到了很多。但是我無法證實這些東西,帝國法律也不允許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去隨便調查一位在任官員。”
“當然了,我可以用私人身份去逼著伊部長、孔部長、泊總理同意我的調查。不過這樣做是個很不好的習慣,我今天能調查翁小乙,明天就能偷偷監視黃小乙和泊小乙。我能這麼做,難道帝國總理不能這麼做?監察部的伊部長不能這麼做?人活在世間,誰沒有個敵人?尤其是做為帝國官員,他們沒事就得去和議員們吵嘴玩。假如有一天他們為了某種目的,也打著為帝國著想的藉口,去私下調查議員們,那咱們這套規則還有繼續玩下去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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