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百年前,你牽過我的手走過石橋,陪我去買雞毛毽子,如果時間一直停在那個時候,你單純的喜歡我,我也單純的喜歡你的時候,該多好。」
秦依依躺在神仙的懷裡,胸口的血窟窿還在不停地往外滲血。她原本就是沒有心跳的,身體裡只有三縷輕魂,是神仙在給她續命,本來生下來便是瞎子就夠可憐了,如今整個人連呼吸都沒有,更是連個人都算不上了——或者說,幾百年前她就不是人了,是神仙養在夢城的一縷執念而已。
她本來以為自己會討厭蘭汀的,可見了他,她更討厭他了。
明明是她的轉世,卻生活的那麼快樂,誰都相信,還能隨便用銀子買食物給別人吃,又天真又單純,怎麼能活得那麼自在。
而且,神仙不捨得殺他。
她眼盲,心不盲,神仙不說話,不快樂,對神仙來說,他已經不止是魂魄的容器。
“神仙,你為什麼叫秦毓?”
“我本沒姓氏,你死後,便跟隨了你的姓氏。”秦毓用袖子抹乾淨她嘴角的血,柔聲道,“你想說什麼儘快說,軀殼有了缺口,那三魂我快保不住了。”
秦依依笑起來:“替我報仇,他想殺我,你就殺了他。”
秦毓點頭:“好。”
小姑娘笑起來,慘白的臉生動起來,與蘭汀比起來,神仙還是比較愛自己的。在她死前,他願意替自己報仇。秦依依笑著笑著,眼淚就順著眼角流下來。神仙的懷抱太溫暖了,她真想一直被他這樣抱著,是不是太貪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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