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條約”,其實幾張兩尺見方藤皮紙,上面以魯國篆字書寫,字型工整清晰,捧在手裡很輕很舒服。
但在薛國使者手裡,這幾張紙卻重如千鈞,這是一份由魯、宋兩國牽頭的盟約,上面一共有四個條款的內容。
其一,薛為魯、宋之從,交相見也。意思是,薛將作為魯、宋的僕從國,對魯宋之君三年一聘,五年一朝。
其二,魯、宋兩國會保護薛國的領土完整,同時免受齊人和蠻夷的侵擾。但薛國也得付出一些“盾牌錢”,每年要向魯國輸送糧食三萬石,輜車百輛,向宋國輸送糧食兩萬石,輜車五十乘。
其三,魯、宋的軍隊可以在不借路的情況下透過薛國。
其四,薛國的市場要禁止使用齊刀幣,改用在魯、曹流通的趙氏孔方錢,魯、宋、薛、曹四國的貨物入境也不再相互徵收關稅。
薛國使者細細看完後心涼了一截,若是答應下來,薛國就徹底成為魯、宋的附庸了,便道:“這……外臣不敢做主,還得回去請示寡君。”
趙無恤知道他在遲疑,便微微一笑:“其實不妨告訴尊使,滕國也得到了一份類似的條約,只不過他們僅是魯的附庸,與宋無涉。每年要向魯國輸粟五萬石,藤盾五百張,與薛要付出的相差無幾,但滕使可是拍著胸脯說一定會答應的……”
薛使大駭,他們唯獨不能落後於滕,連忙解釋道:“寡君也一定會給大將軍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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