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的時候,慕善已經大腹便便。
四月初的一天,她和葉微儂坐在家中樓下花園裡曬太陽。因為這套房子陳北堯早已過戶給她,所以警察數月前搜查一番後,重新恢復寧靜。
與房產證同時被慕善發現的,還有一紙早已準備好的離婚證。不知陳北堯何時準備的這份離婚證,讓慕善只在短暫的聆訊後,就被葉微儂接了出去。
只是時隔五個月,慕善連陳北堯一面都沒見到。整個霖市已經翻了天,翻天之後卻是久違的寧靜。數個黑老大被連鍋端起,違禁槍支被繳了成千上萬。霖市,這個西南經濟最發達、黑色勢力最猖獗的城市,終於跟其他城市一樣,暫時變得安全而平庸。
可陳北堯還沒回來。
□點鐘的太陽,已經有了幾分熱意。慕善靠在躺椅上,身旁的葉微儂察言觀色,笑道:“昨晚睡得挺好?”
慕善微笑點頭:“他一晚上都沒鬧,就天亮時踢我幾腳,還挺有勁的。”她的手撫摸著肚子。她當然已經有渠道得知,腹中是個男孩。
“是個聽話的男孩子。”葉微儂笑道。
慕善不由得想起,這跟陳北堯的預期還有點偏差——還是在剛懷孕時,兩人討論過孩子的性別。陳北堯那時除了嚴謹的關注她的一切,對孩子的到來卻很平靜。又一次慕善問他想要男孩還是女孩。他淡道:“無所謂。”
慕善有些失望的神色落在他眼裡,他就淡笑著吻了吻她的額頭,亡羊補牢道:“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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