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男性公訴員再次起身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們請求2號證人出庭作證!”
在得到審判長的允許之後,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被帶了進來。
公訴員介紹道:“2號證人同樣是天鹿大酒店的工作人員,是六樓的保潔員,她是第一個聽到被害人呼救的人,現在請她向我們說一說她看到的聽到的!”
“我叫許愛花,是天鹿大酒店的保潔員,主要是負責六樓的清潔工作。那天我正在打掃六樓的樓道,突然聽到608房間裡傳來爭吵聲,隨後又傳來女人的尖叫聲,不過我以為只是平常的吵架,或者是情侶之間的打鬧,所以就沒有在意,後來聽到有人喊救命,我意識到可能要出事,所以立即報告了總檯。”
公訴機關出示完證人證物,接下來便是被害人的代理律師向法庭宣讀代理詞。
楊凌的首席代理律師胡耀起身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本案被告強姦原告的事實十分清楚,多份證人證言也對此予以印證,各份證據之間形成有效鏈條,均證實這樣的事實,而且被告對此也沒有異議……因此,被告強姦罪名基本可以成立,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被告應當接受正義的審判!”
觀眾席上的徐穎和姬晗蕾臉色極為凝重,公訴人員出示的人證物證基本上已經將此案定成了鐵案,證人證物相互印證,現在就連她們也有點懷疑徐應龍是不是真的強姦了楊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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