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夫雙手放在方向盤上面,皺著眉頭,彷彿在思考什麼深刻嚴肅的問題,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雨果把安全帶解開,正準備下車,可卻發現約瑟夫依舊沒有動靜,回頭說到,“下車。”
約瑟夫抬起頭看向了雨果,“你是認真的?”
雨果放在門把上的右手直接一掰,推開車門走了下去,對著約瑟夫說到,“你一路上都在嘮叨,你不覺得累嗎?”
約瑟夫也連忙走下了車子,追上雨果的腳步,“你真的要買一塊磚頭(The.Brick)嗎?”
聽著這個形象的稱呼,雨果笑了起來,“是的,所以我們才來了摩托羅拉(Motorola)。看,我們都已經到店面了。”
“可是,可是我聽說這東西根本就不好用,聽不清楚對方說什麼,經常也沒有辦法聯絡到對方,而且還那麼重,一點都不方便。”約瑟夫依舊是皺著眉頭,不停地抱怨著。
雨果長長地舒出一口氣,“我知道,你說的我都知道,但相信我,買下來真的有用。”
1992年的洛杉磯,雨果終於要與科技生活接軌了,今天他決定買手機!這種事在二十年之後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價值,但在今天,卻是震撼每一個人思想觀念的新事物。
手機早在1973年就被髮明瞭出來,但一直等到1983年才正式投入使用,過去九年時間裡,手機的發展十分緩慢,全美國的手機使用者也不超過三十萬人,相比於固定電話來說,目前手機依舊沒有太多的優勢,通話質量的不清晰除了因為訊號塔匱乏之外,手機本身技術的掣肘才是根本原因,而所謂“行動式”的優勢也因為其類似於磚塊的龐大體積被擠壓得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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