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出面,李永生必須給個面子見一下。
學長是受人所託,他解釋說,主要那小二家裡就沒多少錢,賠償損失沒問題,但是再加上處罰,家裡實在承受不起。
至於說壞了形象,小二家倒並不是很在乎,朱雀城原本就是個混亂的地方,無賴子又怎麼樣?這裡的通緝犯,比整個百粵郡的通緝犯加起來還多。
學長的意思就是說,過不過捕房,其實對小二影響不大,關鍵是他家沒錢,謀一追三的話,追到的錢也不會全落到你手裡,你能不能給我面子,撤回狀子私了?
校友的臉真大!李永生有點無語,但是別說,中土國還就認這個,尤其兩人是同一年結業的,說起來還可以算同年,那關係就要更進一步。
反正這位同年說話挺不著調,李永生還不能乾脆地拒絕,否則那是不近人情,他想一想,為難地表示,“若光是他一個也就算了,他的同案犯很多,狀子沒法撤。”
“你可以只撤他一人的,”小二家屬表態了,因為家人遇事,他們早就瞭解了相關的律法,“你都可以把他的名字寫到狀子上,就是強調一下,家人積極補救了,不追究他的責任即可。”
這樣的要求,就是家裡想省錢了,畢竟這世道,大部分人家都不富有。
按說請出了李掌櫃的同年,這家人也是用心了。
李永生苦笑一聲,“那其他人有樣學樣怎麼辦?”
“都賠了,豈不是不用見官了?”同年愕然地看著他,“不經官,總是要好過經官吧?無為而治豈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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