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電影內容簡單,大家的關注度都放在了演員身上,但當楊以辰飾演的陸剛和孫宏雷飾演的五號陪審員,說出那番關於人命大於天的理論時,很多觀眾才突然驚醒,大家似乎都先入為主了,不管是看過原版本還是沒看過原版本,大家都在聽到子弒父、富二代這樣的詞彙時,直接就將嫌疑人判定為了罪犯,更何況兩位證人的身份一位是老人一位是女孩,大家認知中就完全相信了他們的親耳聽到親眼見到,從未懷疑過他們的證詞是否會有錯誤。
孫宏雷的那句臺詞,最經典,甚至比陸剛幾次爆發的臺詞都要經典。
百分之一的失誤錯誤,對當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災難。
這部影片的主旨,一下子讓所有觀眾都開始反思,很多時候大家覺得是寧殺錯莫放過,還有一些時候,當證據指向清晰的時候,我們根據證據起訴定罪,很少會有人想到,當幾項證據都指向了嫌疑人的時候,我們就認定他是有罪的,希望他可以自陳罪狀,不要讓我們費時費力,鐵一般的證據已然擺在了你的面前。
真的是鐵一般的證據嗎?
《十二公民》要呈現的不是那種完整證據鏈之下的完全合乎邏輯,影視劇畢竟是影視劇,對比現實的案子還是會有一點微小的差別。所要呈現的是一種態度,一種在司法程式過程中被廣大民眾忽視掉的態度。
無罪推定。
有時候當這個基調形成時,會有很多的人不太理解,覺得是不是放過了罪犯,這裡面會不會有什麼貓膩,是不是有不公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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