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著急立刻動手,秦奮弄了點吃的,給小豆丁弄好了狗糧,就穿著運動服走出了大門。
門外剛矇矇亮,天空有著一層厚重的霧霾,這還是在郊區,環境好,樹木多,要是在市區,鐵定的灰濛濛一片,太陽稀鬆光芒被天空的陰霾阻擋,感受著周圍泥土的芬芳和一點淡淡的溼潤,秦奮想跑跑步,自從有了食神的經驗,他覺得體力這玩意兒,真的好重要。
他可是要做一夜本的男人,怎麼可以沒有體力?一夜本不知道?哎,就是一整夜跟著本能,幹正經事!勤奮的男人都這樣。
穿上運動鞋,秦奮跑出了家門,沿著湖邊開始了小跑。
湖水在微風的輕撫下蕩起了一圈圈的波紋,林間傳來了一陣陣的蟬鳴。
“這樣的日子難怪很多人追求!”秦奮小聲的嘀咕了一下。
龍潭湖不大,但也不小,順著湖邊他跑了好幾十分鐘也才跑了一大圈,離自己房子有點距離的地方,是另外的一棟湖邊別墅。
比秦奮的那棟小一點只有三層,造型有些別緻,剛一經過,別墅的大門也輕輕的開啟,走出一個身影。
原來是這個傢伙,穿著一身白色運動服的青年,秦奮很熟悉,就是那個用狗嚇了他的混蛋,葉翔。
“哥們,挺早啊。”
葉翔也是一愣,沒想到一大早出來跑步還遇到一個熟人。
一想到對方那臺小綿羊,他就不自覺的想笑,你也算是殺馬特了。
“嗯。”秦奮點點頭,低著頭,就從對方的房子前經過,向著自己家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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