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士,我們找到這個。”幾個屯兵哨騎將一片粗樹皮交給公孫覆。
公孫覆接過一看,上面用血寫著一個漢字“三”,還劃了一個箭頭。
箭頭通常用來指示方向,公孫覆立刻問哨騎:“你們在哪撿到這個?當時樹皮的箭頭指向什麼方向?”
一個哨騎向前方小樹林一指:“在林子邊撿到的,當時箭頭指向前方河流。”
公孫覆點點頭,那邊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動的痕跡,而且到了河岸就斷了,看來這箭頭確實是指明方向的。接下來卻有疑問了,這是誰放的?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應該是被俘的漢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殺牲畜的血……只是這個“三”字做何解?
一時不得要領,追獵隊繼續前行。
渡過河後,又走了近百里,哨騎又有發現。還是樹皮,還是血字,還是箭頭。不同的是,這次箭頭指向正東,而且,血字也變了,現在是個“二”字。
眾人面面相覷,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頭道:“該不會是這人不認字吧……”丘仲的話還真有幾分道理,畢竟這年頭普通百姓沒幾個認字的,多是扁擔倒了不知是個“一”字……能寫幾個數字的,算不錯了,但這啞迷就讓人費解了。
班行捋著鬍鬚,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識字,而且,還有極強的計距能力。”
公孫覆驚訝望向班行:“計距?”
“對!諸位注意到沒有,從發現這片樹皮至現在,我們走了多少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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