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放擺脫那群豺狼後,一口氣跑出五百米,鑽進路邊一片樹林,扶著一棵大樹直喘氣,然後按住肋間,貼著樹幹,慢慢滑坐在地。兩隻腳掌傳來陣陣刺痛,提示他現在還光著腳。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張放在上坡時就曾撿拾到一隻,當他看到那隻鞋時,就明白為什麼會光著腳了——那是一隻木屐。
可惜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另一隻,多半被埋在亂石堆下了。只有一隻鞋,而且還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腳上怎麼逃?所以張放乾脆把這木屐也扔了。光著腳在崎嶇山路這麼一陣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過。
張放蹺起腳,白裡透紅的腳掌,看來“自己”出身還真不錯,這腳掌保養得比現代那具身體的手掌都好。不過,這對走山路可沒有什麼幫助。當然,這小事難不住他,用劍割下兩幅衣裳下襬,將腳掌纏繞包裹起來,做成一雙“布鞋”。試著走幾步,倒挺管用。
望著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漸西沉的太陽,張放知道,當務之急,就是尋找有人煙的地方,否則一旦入夜,飢寒交迫、餐風宿露不說,那群豺狼是否吃飽還是個未知數……
要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尋找人煙之處,沒頭沒腦瞎轉是行不通的,必須有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驢友,有過不少野外生活經歷的張放,自然知道從哪裡下手:先尋找水源,然後溯流上下搜尋,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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