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林淮生預期的不同,預設陣地上的步兵戰車開始實踐自己的想法,在一名連級指揮官的帶領下,戰車丟下已經下車的步兵,全隊向目標發起衝鋒。指揮官大致掌握的情況是,印度坦克的熱像儀如果冷卻充分,可以在大約4000米意外發現步兵戰車大小的目標,而單憑步兵戰車上可憐的微光夜視儀,是無法發揮鐳射駕束武器的射程優勢的。但是指揮官很清楚,只有靠近目標,才能贏得足夠摧毀敵人的時間視窗,他決定在李平的部隊用35毫米發射器發射第二波照明彈前,在一個合適的距離上找到新的發射陣地,為此他不惜挑戰一下敵人坦克火炮的精度。已知靠4片尾翼穩定的動能長杆彈,會在一定距離上因為速度降低,而失去準頭,即使從線膛炮內發射的,帶著彈帶的尾翼脫殼穿甲彈也是如此,但是這個距離是多大,誰心裡也沒底,只能衝過去試一試了。
指揮官在搖晃的戰車裡,簡單地向林淮生報告了他的出擊目的時候,車隊已經開始行動了,他並沒有等著林淮生批准的意思。
林淮生有些猶豫,但是最後沒有阻止連長的冒險行為,他想那名連長應該很清楚自己面臨的風險。透過照明彈來為需要白光瞄準的制導武器指引目標,並不是成熟的戰法,沒有部隊曾經演練過。雖然眼下無風的環境使得李平部隊集中發射的照明彈可以有效滯空約50秒,但是經過對第一輪射擊的觀察,真正可以很好照明整個戰場的時間,只有很短的20秒。隨著照明彈高度的降低,其照明範圍就會迅速減小。這個問題,林淮生事先沒有仔細想過。他只是按照過去,利用照明彈的短時間照明,檢視迫擊炮彈著點的經驗制定了這個計劃,他自認為時間是夠的。但是實際上,導彈的飛行過程比炮彈長得多。射手要迅速捕捉,尋找目標,然後發射武器,進而全程引導,確實是一件艱難的事情。他能想出的解決辦法也只有靠近目標一途。縱觀戰場,他和他的部隊正面臨一個兩難的抉擇,主戰坦克有遠遠優於步兵戰車的夜視能力,但是其熱像儀的作用距離與主炮的有效射程之間,似乎還有一個可以利用的危險距離,這個距離是否值得一個指揮員讓自己的部隊躍出陣地去冒險?他不知道。公正地說林淮生不是一個果斷凌厲、鐵石心腸的指揮員,他的大部分利用偏師出奇兵的異想天開,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減低傷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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