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終於承認了?”杜仲笑著看著賓館老闆。
賓館老闆冷哼一聲沒回答。
“其實很簡單。”
杜仲收斂笑容,說道。
“我見過死者的屍體,屍體的脖子上有掐痕,掐痕不輕不重,說明兇手的身體素質好,另一方面也說明,兇手是個練家子!”
“第二,我仔細觀察過,屍體的指甲上有血跡,證明死者臨死前掙扎過,兇手裸露的面板上一定有抓痕,要麼是手要麼是脖子和臉,一般情況是手,而恰好你的手背上有明顯的抓痕!”
“第三,你是不是認為最好的丟屍地點,是那個地表堅硬,無法留下足跡的林地?”
說到這裡,杜仲冷笑一聲:“那個地方,只要清理得好,的確不會留下任何線索!不過這看對誰而言!另外你的清理有問題,昨天殺人的時候,你穿的是一雙鞋底花紋是半球狀的鞋子吧?”
賓館老闆眼神一寒,低頭看向自己的鞋子!
“雖然中途你掩蓋了痕跡,而且從草地轉到地面上的時候還換了鞋,但是任何掩飾都是殘缺的,或許你沒發現,你換的那雙鞋子跟你穿著殺人的那一雙鞋子的鞋底,是完全一樣的,而且大小尺碼也完全相同!”
說罷,杜仲雙眼一眯,盯著賓館老闆!
“所以,你暴露了!”
“而且剛才你也承認了!”
“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你一心認定我是兇手,這事太荒唐了,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賓館老闆,怎麼可能是你嘴裡那個殺人不眨眼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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