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朝之後,武威郡王葉元朗與武德郡王蒙進,依然與嬴沖走在了一起。周圍亦無人敢靠近,只能遠遠的窺伺。
朝中四王七公,除了靖北郡王盧文進移封方州,處於半退隱的狀態之外,如今這三位郡王,就是朝中最頂尖的武臣。即便那位樞密院正使陸正恩,或可在權勢上與三人相當,甚至勝出半籌,可在地位上,卻還要遜色數分。
“觀汝之意,似不贊同青苗法?”
葉元朗一邊行走,一邊笑問:“王安石提出的所有變法條例,你一向都是鼎力支援。這次竟躊躇不前,可真少見得很。”
“想當然的地方太多,也太不實際。”
嬴衝神色淡然:“就單一點,我如是地方吏員,手中握著發放青苗錢的權利,那麼哪家發放,哪家不發,豈非都取決於我?每半年就需交還苗錢,再貸新款,時間實在太短。且如地方消極怠工,不願將青苗錢發放出去又如何?是否要做出規定,每年必須達到一定數額?吾恐此舉無助於民,反而使萬民受累。”
“唔,記得以前老夫倒是聽你說過,朝廷法度,越是簡明,越易執行越好。”
“不錯!”
嬴衝微微頷首:“無論是那清查田地隱戶,還是攤丁入畝,又或者官紳一體納糧,都是能一目瞭然之事。可似青苗法這種,實在過於複雜。而越是複雜的政令,越易給人徇私舞弊之機。”
“拗相公那裡說不通?”
“既然都是拗了,又哪裡能夠輕易扳過來的?我與寇相跟他幾次爭辯,都沒能將他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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