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陽城下,嬴衝最終還是心滿意足。他與各家世族商定的規矩,極其簡單,總共只有兩條。
一是違逆軍大秦規者,按律處置,不過對世家子弟,需論罪從輕。不過這個輕的程度,也就是凌遲改腰斬,斬首改飲毒而已。軍法中該死的還得死,只是死法不同。這點嬴衝咬得極緊,絕不讓步。
只有後面的杖刑,嬴衝稍稍讓步,原本該打八十杖的改成六十杖,刺面之刑改為杖責等等,嬴衝對此無所謂。
以那些世家子弟的細皮嫩肉,死要面子,這些刑罰,已足以震懾了。
二則是各家部屬中,有戰功出色者,嬴衝有權收入門下,予以嘉獎。各家不得阻攔,也需保證將其家人,送到他手中。
有了這兩條,嬴衝就自信可以掌控住這些附從軍了。
然後到夜間的時候,嬴衝麾下的步眾,就增至十萬人。這裡不得不提一提郭嘉招攬來的降卒,嬴衝是匯合之後,才知是郭嘉代他許諾。只需在接下的戰事中立下功勳,那麼所有嬴氏降卒都可在郡東授田。
按說這有些越俎代庖了,嬴衝卻還毫無惱意,反而是心中大喜。被郭嘉提醒後,當即大手一揮,決定所有麾下五鎮之軍,每人都在武陽郡東授予五畝田產,有功勳者與戰死之人另增田賞賜,而府軍有斬首功績者三畝,附從諸部則是二畝,降卒每人先賜一畝田地,以觀後效。
唯獨禁軍那邊用不到,只能賜以金銀。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