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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杖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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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城內,此時亦是大雨傾盆。大理寺衙門的一間偏殿內,李哲春正面無表情,看著堂下的嬴放鶴。後者一身白色囚服,可身後卻因杖刑之故,已經血被染成紅褐色。

“汝貪墨之證,如今已經確鑿,嬴放鶴你可有什麼好說的?”

“大人說笑了,只是幾個胥吏的一面之辭,何來確鑿之說?要說人證,下官這裡也有,只需五六日就可進京,那時自可當庭對質。”

那嬴放鶴雖是背受重刑,卻一直背脊挺直的立著,雙眼半閉,神情閒適自若:“至於那些賬本,皆非出於下官之手,是為偽造。下官昔年任職神威軍左翼督運副使不過三月就已調離,自問無此能耐,貪墨十萬金銀錢。三位大人,莫非是要憑這些所謂‘證據’,讓下官認罪麼?”

堂上的李哲春倒是千肯萬肯,不過堂上代表其餘二法司的大理少卿葉含,以及刑部郎中謝其,都是一臉的異色。

這些所謂的證據,用來審審嬴放鶴,讓其吃吃苦頭可以。可要將之定罪,就未免貽笑大方。

而此時嬴放鶴又侃侃言道:“要說我嬴放鶴貪墨神威軍供養,那麼時任神威軍左翼督運使的王華,亦罪在不赦。三法司不該將其擒拿,併案共審?”

王華此人,正為原大理寺少卿王佑之弟,四年前的神威軍左翼督運使。

聞得此言,那刑部郎中謝其,就已主動開口:“此事確顯無稽,還需詳查。”

他原本不知其中詳細,可今日問審之前,卻已得人面授機宜,並不願繼續深究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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