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產業越發達,娛樂圈裡狗皮倒灶的事情就越多。
而網路世界的興起,讓人和人之間的互動交流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以前只有透過電視廣播報刊雜誌才能得到的資訊,現在藉助網路可以第一時間獲知。
網路也讓明星偶像藝人的關注度遠遠超越以往,但與此同時,藝人負面的訊息也會在網上被成倍地放大,輕易地引發輿論狂潮。
一樣米養百樣人,在這個圈子裡魚龍混雜,進入的人越來越多,負面新聞也被不斷的曝出,使得公眾對娛樂圈的負面印象不斷加深。
明星藝人吸毒、嫖娼、出軌、酒駕、鬥毆……近幾年來這些醜聞成為了媒體娛樂版的常客,經常性地上頭條,導致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相關部門不得不出出臺了對應的規則,加大了對觸犯法律法規或者道德的明星名人的懲罰力度,不再是以前那樣“罰酒三杯”了事。
萬曉泉因為毆人致傷坐牢一年半,雖然他的犯罪情有可原,但是規則就是規則,是人人都必須遵照的律條,兩年的封禁期已經算是從寬處理了。
因此在這兩年裡,萬曉泉是拍不了電影的,拍出來也無法上映播出,當然就不會有影視製作公司和投資方找他。
留給他的路,要麼是暫時退隱,要麼是另外找一份工作。
而事實上,這種封禁的影響力是很深遠的,像萬曉泉這樣的導演還好一點,如果換成是偶像藝人,兩年的時間足以將其徹底打入深淵之中,再也無法翻身。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