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義縱和程不識都面面相覷的看著漢軍陣地前的嫋嫋餘煙。
昨天晚上,匈奴人在半夜偷襲了漢軍的攻城砲陣地。
數十名哨兵戰死,原本已經建造好了一大半的攻城砲,有三個被人燒燬,還有一個也受損嚴重。
只有安放在最後面的那座還儲存完好。
雖然隨後,醒來的漢軍,立刻擊退了偷襲的敵人,斬殺上百,還使得剩下的人,都帶傷逃竄。
在這樣的天氣裡,受傷,基本上就意味著死亡。
不過,程不識還是依然鐵青著臉。
終日大雁,臨了卻被啄瞎了眼!
這就是程不識現在的感受。
再想建造起那些被匈奴人焚燬的攻城砲,起碼還需要五六天——這還是隧營已經熟悉了相關工作的緣故。
而五六天的時間,則意味著匈奴人很可能獲得喘息之機,甚至得到援軍。
高闕之戰,很可能進入拉鋸。
所以,程不識很生氣。
他一生氣,下面的人就倒了血黴了。
程不識直接請來了軍法官裁判。
很快判決就下達了。
程不識的副將,虎賁衛左都尉兼主薄張澤,督戰不利,瀆職,懈怠。被判五十鞭。
負責昨夜警戒的漢軍校尉,以及值班的三司馬,因為負有直接責任,所以被判當眾鞭笞一百。
程不識本人,身為將主,督導不利,也同樣領了五十鞭子。
當然,士兵們不需要負責。
這也是漢軍現在的規矩,出了紕漏,隊率以下的將卒,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因為他的緣故導致的,不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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