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徹給群臣們說的所謂海稅和金稅。
其實就是針對捕鯨業和淘金業的特殊性而設定的。
譬如捕鯨,你出海了,只要樓船同意,你隨便怎麼捕,隨便捕多少,也沒有人能知道和妨礙。
但是,鯨魚油脂和骨頭以及其他產品,都是大宗商品。
只能從漢軍的軍港卸貨。
更重要的是,目前,整個世界,只有少府和墨苑在無限制大量收購。
掌握了銷售終端的劉徹,當然可以放心收稅了。
而且,收的毫不含糊!
鯨魚油脂以及其他海產品,統統直接在扣稅之後,再把貨款給人。
就像後世點娘發稿費一樣。
作者君們人在家裡坐,稿稅已經到了稅務局的賬上。
想偷稅漏稅?
門都沒有!
至於其他海運商船,雖然麻煩一些,但基本也是如此。
船舶必須要靠岸,靠岸就要收稅。
在劉徹的預計裡,捕鯨業的大爆,已經近在眼前了。
旁的不說,繼陳嬌之後。
江都船廠,又接到了三艘新式捕鯨船的訂單。
當然,租佃人,肯定不是一般人。
這三艘捕鯨船,都被劉徹自己的老丈人們訂走了。
臨邛的程鄭嬰與卓王孫閉著眼睛就各自丟出了五千萬錢作為租佃費用。
反正他們兒子多,派一個去捕鯨,順便表忠心,也是正常。
至於第三艘的訂購者,讓劉徹有些意外。
居然是他派去江都國的建陵侯衛綰。
衛綰為了租佃那艘捕鯨船,可謂是傾家蕩產了。
連長安的宅子都賣掉了,才籌到了足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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