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格奧爾基有決定權,格奧爾基也不敢答應蘭芳政府的條件。
這種條件下的《互不侵犯條約》就和賣國條約差不多,如果格奧爾基敢簽署的話,就算是為蘇維埃爭取到了和平,現在不會引起斯大林的追責,但等時間一長,那就等著秋後算賬吧。
甚至如果斯大林同意了這些條件,斯大林都要被永遠釘在俄羅斯的恥辱柱上。
所以返回蘇維埃駐蘭芳大使館之後,格奧爾基馬上致電莫斯科,請莫斯科決定是不是同意蘭芳的條件。
這已經不是還能不能談判的問題,蘭芳人把事已經做絕,北疆區的軍演已經開始,蘭芳人肯定沒有收手的意思,如果不接受的話,那很好,蘭芳北疆區的軍隊已經做好戰鬥準備,不需要任何動員,戰爭馬上就會爆發。
同時格奧爾基還必須考慮到,蘭芳人現在已經知道了尼古拉二世一家的遭遇,如果蘭芳人把具體細節捅給英國人,那麼英國人的反應將會更加難以預料。
給莫斯科發過電報之後,格奧爾基和列夫做了個簡單的溝通。
“對於蘭芳的條件——你怎麼看?”格奧爾基徵求列夫的意見。
列夫吭哧了半天也沒敢回答。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如果接受蘭芳人的條件,那列夫就等於是出賣蘇維埃的利益,列夫就等著被追究責任吧。但如果不接受,那後果好像更麻煩,蘭芳人擺出一副“不管你接受還是不接受這,都是事實”的架勢,作為外交人員,列夫有責任為蘇維埃解決困難,一不小心,列夫就會成為那個“背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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