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很遠的距離,還有些看不出這深坑的尺寸,距離近了才知道,這坑光是長度,怕是就超過五百丈。
方赫不懂飛騰之法,不能像飛鳥一般在空中俯瞰,所以不知道這個深坑的形狀,但是坊間傳聞,這是黑蓮佛祖打出的掌印。
一掌能將打出這麼巨大的深崖?方赫不信,倒不是他沒有見過世面,實在是太過匪夷所思,他見過最厲害的高手是一位苦行僧,只是用一截蘆葦杆兒,就將兩百多山賊殺了個片甲不留,當然也動用過佛法,金光閃現,很是絢麗霸道。
這是高手,方赫覺得那苦行僧肯定已經是佛陀境界,倘若自己也有這本事,那天晚上主持和寺裡的師兄弟們就不會被砍了腦袋。
至於眼前的深坑,方赫覺得肯定是自然形成的,那黑蓮佛祖的信徒之所以這麼說,只是為了嚇唬人而已。
方赫不信,一萬個不信。
與其相信這麼誇張的事情,倒不如相信自己的柴刀。
外面什麼都沒有找到,說不定這下面會有好東西,雖然一開始方赫探頭看下去,只能看到巨大無比,黑乎乎的一片,他都有點不敢下,想打退堂鼓。不過想到鼠頭他們的生意,弄來幾個法器就可以換一個金錠子,有了金錠子,夠自己吃一年的。
一邊是壯著膽子下去發財,一邊是窩窩囊囊的回去,繼續餓肚子,這兩個選擇方赫很容易就選擇了前者。
他餓過肚子,不想再繼續忍受那種痛苦,至於砍柴,砍一天也賺不了幾個錢,只夠買幾個餅子。方赫想的是,反正自己已經破戒殺了人,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不能吃一點肉?聽人酒肉是絕配,自己是不是應該試試?還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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