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就這樣成了偏將軍,統領越王的軍營。
聽起來好像挺牛逼的,但李凡的手底下,只有三十八個人能用。
他自己就是三十八號,丟擲他自己,連百夫長錢平現在都充當一個普通大兵用。
剩下那一百號人,全都在軍營裡躺著呢,沒十天是恢復不過來的。所以,李凡拿到權利之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軍制改革!
就三十八個人,還玩什麼百人隊,那不是扯犢子麼?
李凡直接改了規定,他把這三十八個人分成了六人一隊,這六人中有一個隊長,其中兩個人負責攻擊,剩下四個人負責用盾牌護衛。
六支突擊小隊,另外剩下兩個人,是兩個本領比較弱的,勉強負責後勤。
李凡這三天,就負責訓練這六支小隊進行分散,和集中攻擊。李凡覺得,他們這六支小隊,強的就是機動性。對方動輒百人隊,怎麼可能有自己行動的更流暢呢。
三天的時間過的很快,到了第四天的時候,克王已經帶著他的大軍,來到了越城的門口。
按照規則,只要他在這裡擊敗了越王的軍隊,那麼越王就算是敗了。為了這一天,克王一直在休養生息,培養自己的戰鬥力。
在他身後,是六百人的軍隊。這六百人整齊劃一地列成方陣,氣勢洶洶。
而一隻五十人的騎兵隊就守在克王的身邊,保護著克王的安全。
再看越王這邊,除了越王那二十人的騎兵團,守在城門外的,就只有李凡這三十多人的軍隊。越王站在軍陣的最前方,紅色的裙襬在風中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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