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遼餉,乃是建州叛亂爆發後為鎮壓叛亂而加派的稅賦。遼餉始於萬曆四十六年,在萬曆年間經過了三次加派,最終達到了九釐,而崇禎朝的一分二釐,則是崇禎四年才開始的。
滿清入關之初,多爾袞曾大義凜然地指責明朝三餉:“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餉,以致民窮盜起,而復加剿餉,再為各邊抽練,而後加練餉。惟此三餉,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同時為爭取民心,更是聲稱“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
免除加派,於百姓總是好的,但事實上,這蠲免“三餉”的諭旨並未嚴格加以貫徹。
順治六年,江西巡按王志佐曾在上疏中提及滿清號稱要徹底免除三餉加派,結果等江西布政使司衙門上報時,清廷的回答卻改成了稅賦按照萬曆朝舊例收取,所以萬曆朝的遼餉——那先後三次加派出來的九釐銀就不免了,只免除天啟和崇禎兩朝的加派。
這件事情很清楚的說明了,為後人視為清初“德政”的減免晚明加派,實際上只是徒有虛名而已。
除此之外,多爾袞邊外築城加派九省額外錢糧兩百五十餘萬兩、順治親政命抵額糧,及順治末一度加徵練餉、明史學家顧誠在《南明史》中也指出“順治十八年還食言自肥,恢復了明朝剿餉,加賦五百多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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