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見見這人,咱們走。”
高方平帶著大隊人馬踏入了快活林。在某個角落,看到一間官兵的值守班房,內中是一群駐紮這裡的兵在喝酒划拳。
高方平皺了一下眉頭,班房的外面沒有懸掛“某縣巡檢司”的牌子。
大宋的制度中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市鎮,形成市鎮後又達不到建誠立縣的地步,那麼縣衙會派人設立一個堂口維持次序以及收稅,那便叫做“巡檢司”,歸屬縣尉管理。巡檢司的便叫土兵,不是廂軍也不是禁軍,乃是縣衙的“協勤”編制。
“衙內,有何不妥,不過一群土兵而已。”徐寧好奇的道。
高方平道:“施恩太貪財,難怪會被蔣門神收拾。這裡沒有懸掛巡檢牌子,卻有土兵坐鎮,說明快活林不在大宋編制中,施恩聯和縣衙在吞黑錢。”
徐寧並不奇怪,因為這樣的事其實在大宋真不少。
高方平也覺得別說大宋,在一千年後類似的事也有。
但這麼做是有代價的,導致酒樓被蔣門神搶了也只有悶聲。這便叫黑吃黑,縣太爺照樣鼻子大了壓著嘴,不方便吭氣。所以明明一個官二代,施恩卻只有慫恿武松去搶回來,而不是去打官司。
然後蔣門神除了是蔣門神,他還是孟州兵馬都監的人。
如果真是知縣大人依照規矩報稅,他張都監有幾個腦袋敢和知縣對著幹?
的確是都監官大些,但知縣乃是文臣,中央來的特派員,找個藉口在治下把張都監斬了在往上奏報屁事沒有,不會有人多問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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